近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、农业农村厅发布《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,要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,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,治理后实现“三基本”要求: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,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;基本闻不到臭味,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、臭水沟、臭水坑等;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,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。
近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、农业农村厅发布《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,要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,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,治理后实现“三基本”要求: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,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;基本闻不到臭味,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、臭水沟、臭水坑等;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,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。
刚近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、农业农村厅发布《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,要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,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,治理后实现“三基本”要求: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,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;基本闻不到臭味,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、臭水沟、臭水坑等;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,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。